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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第18条的含义

    第十八条新开发建设项目,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应当配建独立且相对集中的物业服务用房,满足物业管理设施设备、办公及值班需求,具体面积按照本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执行。物业服务用房的面积、位置应当在规划许可证、房屋买卖合同中载明。已投入使用但是未配建物业服务用房的,建设单位或者产权单位应当通过提供其他用房、等值的资金等多种方式提供;建设单位和产权单位已不存在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统筹研究解决。请问“已投入使用但是未配建物业服务用房的”中“未配建物业服务用房”9个字全部准确含义。到底是小区现在有建成的物业服务用房,还是没有呢?“未配建”是包括“未配未建,已配未建,未配已建”么?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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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613944623

    发布于2022-03-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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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5645660409 丨Lv 1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您好!文中‘未配建’是指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而未建的。
    +1 2022-03-10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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