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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公共租赁住房备案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可以自行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公共租赁住房备案申请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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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281795474

    发布于2022-01-1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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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707405227 丨Lv 1
    给你看看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在官网的回答:您好: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规定: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具体可向窗口人员咨询办理。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本区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具体可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咨询。
    +1 2022-01-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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