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自住型商品房转让标准$https://m.fang.com/ask/ask_50665861.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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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8041874134
丨Lv 1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按照《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增值,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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