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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如何拥有住房?

    尊敬的领导:我叫寇同肆,身份证号110102197004241975;爱人退休;孩子读书;我是部队军官复原军人,1997年退伍;退伍后由于自身原因,一直没有自己的住房;现在随着孩子成年,没有住房越来越感觉亚历山大,我和爱人孩子一直租住,孩子已经成人,面临着就业结婚,可是确没有给孩子提供住房的能力;我现在就想咨询下:我目前这种情况,如何才能拥有自己的住房?孩子已经成人尚未参加工作;北京市目前对这种无房户购买政策性住房有哪些政策?我去户籍所在地咨询过说我没有资格申请保障性廉租房,可是我确实没有能力购买商品房,请问下我家庭这种状况如何申请共有产权等政策性住房?谢谢!!! 北京市

    商品房 户籍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9243395213

    发布于2021-12-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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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761094628 丨Lv 1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目前有共有产权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可申请,具体条件如下:根据《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第十条申请家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一)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二)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三)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四)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住房屋。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及配租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法[2011]25号)的规定: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申请地点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窗口,具体可向窗口人员咨询办理。
    +1 2021-12-07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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