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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持他人经公证后的委托书是否可以办理房屋过户?

    如可以办理房屋过户,住建委是否一定需要给户主打电话?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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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7942000602

    发布于2021-06-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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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753848072 丨Lv 1
    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回复: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申请人可以采取委托代理人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代理人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代为处分不动产的,全部代理人应当共同代为申请,但另有授权的除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或者认证:1.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转出方为自然人的;2.自然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3.抵押权(含最高额抵押权)设立登记中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权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的除外);4.涉及抵押标的物范围、担保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担保债权范围或者抵押权顺位的抵押权(含最高额抵押权)变更登记中抵押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抵押权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的除外);5.抵押权(含最高额抵押权)转移登记中抵押权转出方为自然人的;6.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中抵押权人为自然人的;7.抵押权(含最高额抵押权、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中抵押权人为自然人的;8.不动产权利转移预告登记设立登记义务人为自然人的;9.不动产权利转移预告登记注销登记权利人为自然人的;10.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中抵押人为自然人的(抵押权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北京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的除外);11.自然人申请更正登记的;12.自然人撤回登记申请的;13.自然人申请补发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14.境外申请人处分不动产的。以上情形中,授权委托书未经公证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登记时与代理人共同到登记部门现场,在登记部门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订委托书。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办理业务时会结合具体业务情况,核实相关信息,并形成询问记录。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 2021-06-09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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