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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的一些疑问和建议

    西城区真武庙二里小区(5-8号楼)属全总家属区,大概居住130户左右居民,居民以中老年为主,有不少90多岁的老人,甚至是解放前就参加过革命的老人,小区共4栋楼,一共14个单元,没有电梯,居民上下楼困难。早在2015年左右,全总就开始为小区争取老旧小区改造的惠民政策,且已于2018年确定住宅楼抗震节能综合改造方案,并进行了招标,除了进行楼体加固和改造,也包括安装电梯解决居民上下楼困难问题,可以说这是百年不遇、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作为居民我们非常感谢全总、市政府和国家相关单位为我们争取到的实惠。2019年4月起小区已陆续完成了更换水路电路工作,但是安装电梯事宜迟迟没有开展。原因是物业和施工单位共同调研居民安装电梯意向时,有部分居民不同意或不表态。经过全总相关部门的推进和协调,目前仍有少数居民不同意,通过了解,其不同意并没有所谓的“理由”,就是一副“事不关己,我不关心,我不乘坐电梯,所以我就不同意”的态度。对于所有小区居民来说,特别是对于家有老人小孩的高层居民来说,电梯对于提升生活质量无比重要,对于老人孩子的安全出行至关重要,如果因为极少数人毫无理由的的不同意,而使得整个小区130多户居民不能够享受到国家和政府给予的惠民政策,那么对于居民来说是莫大的损失和遗憾。因极少数人无法沟通,不配合反而使得大多数人不能受益,也是违背惠民政策初衷的。随着北京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城市人口老龄化,居住在多层住宅的居民,希望能够增设电梯,满足老、弱、病、残、孕等住户群体对楼宇垂直交通的便利性需求。为此,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委、市质监局、市公安消防局于2010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2011年住建委关于对《关于北京市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的若干指导意见》有关条文的说明也明确:按照《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改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2016年住建委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也明确了:增设电梯应征得所在楼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同时应征得因增设电梯后受到采光、通风和噪声直接影响的本单元业主的同意,并应当妥善处理好住宅周边相邻关系;上海市2019年12月实施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若干意见》中明确:(二)业主达成共识。申请人应当依照《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就加装电梯的意向和具体方案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并征求所在楼幢全体业主意见,经所在楼幢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应当征求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意见,经建筑区划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并尽可能优化方案,减少对周边相邻业主的不利影响。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业主之间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加装电梯中的利益平衡等事宜。上海市的意见基本上是明确了:本楼幢业主同意率从原来的90%降低到三分之二、取消“一票否决”、小区同意率从原来的三分之二降低到一半;需要咨询和建议的事情如下:1.北京市双三分之二的原则是否可以理解成至少小区三分之二业主同意,就可以增设电梯,是否有所谓的“一票否决”?,真武庙二里社区改造的物业部门和上级单位考虑增设电梯调研需要100%业主同意是否符合政策?2.如果有业主不表态,不明确不同意,是否可以认定为弃权?3.北京市住建委在前期实施和调研的基础上,是否有计划对既有多层增设电梯的指导意见进行再次细化和更新?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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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6647060402

    发布于2020-05-1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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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131481127 丨Lv 1
    可以参考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的回复:我委工作人员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解释,如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致电咨询。
    +1 2020-05-18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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