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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北京市外购房公积金提取中断后的重新提取

    我于2017年由原单位经办人办理过一次“购买北京市行政区域外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后续按月划拨。2018年9月因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按月划拨中断,2019年4月我与现单位(北京地区)签订劳动合同,公积金继续缴纳,现想要再次提取,通过12329热线咨询得知,我仍需到窗口办理。现北京市内购房提取已做到网上办理,而我这种中断再提取的业务,前序已提交过所有购房的资料,现仍需到窗口办理,我认为非常的不合理,与“市委市政府减少群众办事跑动次数、加快提升网办深度的要求”完全不符合。希望加快提高住房公积金互联网应用和服务便利化水平,真正做到少跑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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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9563889392

    发布于2020-01-12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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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DreamFly 丨Lv 1
    看到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答类似的问题,给你参考:您好,来信收悉。缴存人因同一套住房曾办理过购房提取,提取金额未达到购房款总额,中断后可再次申请提取。目前系统中,约定提取三次划款均不成功的,约定提取自动终止,以确保提取申请人资金安全。如需恢复,需到柜台核实身份后办理。本人办理的,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经办人办理的,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18个管理部及80个受托银行代办点就近办理。1月10日起,管理中心进一步简化了北京地区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由经办人办理制度放宽至个人办理,同时新增11个服务事项可以通过网上申请并办结。下一步,管理中心将根据群众需求逐步扩展网上办理事项范围,提高缴存人的满意度。
    +1 2020-01-15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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