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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性租房20年的问题咨询

    现在市场上有那种一次性出租20年的公寓,销售这么说:两会推出“房住不炒,租购并举”的政策。根据雄安新区公租房模式,推广全新的长租型公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最长的招商、租赁期限20年。您签的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下发的租赁合同,此租赁合同一式三份,您一份,开发商一份,政府备案一份。每年给您国家国税局开出的租金发票。政府文件现场公开展示,证件齐全。想问下,这个是否合法,是否有国家真的政策,合同是否属实,还是销售打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幌子骗人? 北京市

    两会 公寓 开发商 备案 举报

    提问者:ask1829754793

    发布于2019-08-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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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463290136 丨Lv 2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按照《关于本市企业自持商品住房租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自持商品住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对外出租单次租期不得超过10年。
    +1 2019-08-13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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