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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转让问题

    您好,有两个问题:1.目前买了共有产权房后,若结婚后对象名下有一套商品房,按规定需要将公产房或商品房卖掉一套,这种规定是否不人性?表明共产房家庭只能有一套住宅,跟北京市家庭允许购买第二套商品住宅的政策明显相左。建议优化调整共产房管理办法。2.按现有办法持有共有产权房家庭不能同时再持有其他商品房,若再购买其他商品房需退出共有产权房,请问退出或转让共有产权房时交易价格如何确定?是政府代持机构说的算还是自己说的算,如果政府回购的价格过低,自己不同意回购该如何处理? 北京市

    住宅 产权房 商品房 共有产权房 举报

    提问者:ask321442732

    发布于2019-07-0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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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8548768 丨Lv 2
    据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好,共有产权住房为政策性商品住房,主要是满足基本住房需求。价格由代持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参照周边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1 2019-10-12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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