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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没有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合法,被骗物业服务协议是否有效?

    开发商在购房合同内没有和买房人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北京物业管理办法第八条),只有临时管理规约(第九条),在收房时买房人以为是补充又和假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有效至业主大会成立。买房人如何根据法规维护合法权益?第八条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第九条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在销售场所公示,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并发布临时管理规约的示范文本。 北京市

    物业 购房 业主 物业管理办法 举报

    提问者:ask2159495963

    发布于2018-12-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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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7981586642 丨Lv 2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网有这样的回复:您好,来信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现就您所提问题回复如下:您所反应的问题,可以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局(住建委)反映,要求调查处理。如开发建设单位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请求由执法监察部门进行执法处理。
    +1 2019-01-21 北京市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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