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要求房产证上加上自己名字过分吗?
,跟男友打算结婚了,现在开始网上看房子,上海的房价大家都知道的,根据经济条件打算在外环附近买,找地铁方便的。前两天讨论房产证写谁名字,男友说写俩人的,首付用他爸加他加我的公积金还有他妈跟他的三十万积蓄,总共六十万左右,首付我就出公积金了,但我的公积金少就几万,婚后俩人一起还贷,今天打电话又说写他的,首付他自己付,贷款也他自己还。转变的也太快了,一问才知道他妈要求的,说他妈跟他存点钱不容易,因为他爸妈离婚了,他跟他妈一起过的,他妈妈比较节省,现在不拿我公积金也不用我还贷,感觉买房子跟我没啥关系哈。新的婚姻法都已经规定了就算房产名字写两人,离婚判决还是要看首付各方出了多少份额,怎么感觉就像我就图他钱一样?男友现在出国培训一段时间拿一万多点,我现在七千一月,没出国培训的时候他的工资还就五千呢,我也没嫌他挣的比我少呀!说着说着俩人都不痛快了,他说要考虑他妈的感受,毕竟把他带大不容易之类的,婚后有孩子再加上我名字,其实说真话写我名字法院也不会判我得一半房子,我也是图一点安慰,总算是自己的家,有安全感。要是图钱工资都没我高我从来没说啥,怎么一到关键时刻就出问题了?女人要求房产写上自己名字过分吗?帮着一起还贷还不行?那孩子生出来你养?我是不是一分钱不用掏?洗衣做饭打扫卫生都你自己弄?每月我就出点生活费就可以?其他都是你负责?万一真有情况离婚了我不是一无所有孩子不跟我姓房子不归我无家可归呀?再说买了房子实际上欠银行一百多万,影响的也是我的生活质量吧,这样的话婚后生活还不如自己单身舒服呢,万一你哪天失业还不了房贷银行还要催我还呢!顺便说下我的情况,我自己买了车,也就十几万,花的我的工资存款,贷款还有几个月到期,我家也是农村的,但是条件不算很好但是绝对中等以上,男友是上海人,难道妈宝男就是这样的?我不知道有没有人跟我这样的情况,付出了青春生了孩子到时候一无所有,请教大家如果感同身受如何处理,给点意见吧?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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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965834013
发布于2023-03-0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