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屋(房产)遗产继承(过户)大连公证处竟说办不了?

    房主X已去世,老伴Y健在。其子女A、B、C三人。X、Y均想把房子给A,并且X临终前立下遗嘱并委托律师公证过。现在想办理过户(X过户给A)。但大连公证处说,他们不承认律师,只承认法院。故不经过法院遗嘱等于没有一样。且说就算Y、B、C来签字放弃继承并同意过户给A也不行。公证处说若现在办理只能过户原本就属于A继承的那一部分(过户费3200元)其他部分要等Y去世后才能办理。或者去其他部门办理(他们不管)。我严重觉得公证处说的不对,请问这种情况要怎么过户给A。需要什么手续步骤、去什么部门办理? 北京市

    房屋 房产继承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樱桃小麦兜

    发布于2012-05-30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8个回答
  • 王振家 经纪人
    这个有点麻烦 1:A、B、C的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还有Y 2:Y和B、C还有对象都需要做放弃继承房产证明 3:如果B、C的夫妻双方有不同意的,可以请法院裁定归A所有, 去交易所旁的公正处 办理,
    +11 2012-05-31 举报
  • 唐亮 经纪人
    你问的东西太多,分开回答给你吧: ·房子的产权性质不同过户的方式也不一样 ,有些手续公证处是无法认可的,律师公证过的遗嘱没有见过你们的内容不敢乱说,但最起码是要正规的公证书;夫妻双方签字 律师签字但没有律师所和公证处的公证是无效的; ·现在房屋遗赠都是自己管自己的,公证处和交易所各司其职很多问题都会推来推去所以你所理解的不管很正常 解决办法: 一、正常遗嘱公证: 公证书需要在X生前进行公证 如果是夫妻财产还需要Y一同签字 此房才能正常过户,如果一方未到场签字 只能将房屋的一半财产遗赠给A;如果X生前遗嘱未进行有效公证,那么遗嘱应该是不成立的; 二、遗嘱公证无效且其他权利人放弃继承后过户: 1、到X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X死亡证明 2、Y、A、B、C、4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到交易所二楼办理过户、 其中,y,a,b,c,三人如果是已婚需要配偶到场,配偶死亡需要开具死亡证明,未成年开单身证明、离婚的需要携带离婚证、离婚协议、以及单身证明 过户费:正常过户的一半 以上解决办法是房屋为正常产权过户; 如果房屋是使用权或其他产权 另行跟帖
    +11 2012-05-31 举报
  • 皮亚丽 经纪人
    具体咨询国土局,每个地区都不一样
    +1 2014-09-26 举报
  • 郭美 置业顾问
    既然她有公积金肯定不能只写你一个名字了
    +1 2014-06-16 举报
  • 18231627060王海波 丨Lv 2
    你在买白菜啊,欧元可以。。。。
    +1 2014-03-01 举报
  • 熊嫚飞 置业顾问
    贷款外地户口一年社保 川内户口一个月。 首套房首付三成贷七成。
    +1 2014-02-28 举报
  • 孙石文 经纪人
    这个有点麻烦 1:A、B、C的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还有Y 2:Y和B、C还有对象都需要做放弃继承房产证明 3:如果B、C的夫妻双方有不同意的,可以请法院裁定归A所有, 去交易所旁的公正处 办理,具体情况可以给我来电话 139 9848 4026
    +1 2012-06-01 举报
  • 李天华 经纪人
    公证处说的是对的,直接过户是不行的,首先要先做继承,做完继承然后才能进行过户,至于遗嘱,是否有真正的律师公证手续;并且是夫妻双方都认可的公证,只有一个人的遗嘱没有其他人在是做不了的;
    +1 2012-06-0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