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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teor88622
丨Lv 2
人哪,“没赚到的钱不是自己的”,端正一下态度,这个问题就好解决了,也没什么怨气了!1、购房合同中已有“若按揭不成或要求增加首付的则由购房者一次性付款,逾期未履行的则属购房者违约”,那在法律上购房人应予履行;2、买房卖房是市场交易行为,不能因为购买人“赚钱不易”“血汗钱”,就要求对方要做出些什么让步,这与市场经济规律不符合。但是可以有变通的法儿与开发商协商的,比如说向开发商借一成首付,好好商量或许可以,毕竟开发商要的是房款,并不是出来惹怨气的;3、因为“房价大跌”要求退房,这也不符合市场交易规则,就向“房闹”一样,那不是理儿。这事儿主要出在购房人立场及对市场的认知。股市深度套牢者众,就没见去证券公司或上市公司那儿去要求退钱的;4、相应的过程中应注意保存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不能侥幸比如说“现在房子不好卖开发商也不会有所行动的”。这样的想法是不理智的,为什么要这么做呢?预先想到这结果了吗?5、开发商计算的赔付违约金是如何计算的,是否是从购房合同约定的,要了解清楚。如其计算依据有欠合理的地方,可以要求纠正。比如如果是订购单的话,一般只是没收定金。已签订合同,就得从合同约定了。既然提问者是寻求法律人仕解答,所以回答会理性些,据常理法理而论,而不是依据这时代“坑爹”与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