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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证赠与房产能再卖房子吗?如何保护个人权利

    我爷爷的姐姐没有儿女,我爷爷便把二儿子过继给了他姐姐,就是我父亲,我父亲于98去世后,我就跟我母亲一直赡养这个姑奶奶至今,在这个过程中(三年前),我姑奶奶跟我公证,说是在她百年后房产给我,结果今年,因老人上了年纪有点糊涂,加上有个旁系亲戚(我姑奶奶按辈分叫他叔,才50多岁)的挑唆,我奶奶又提出要跟我解除关系,不跟我来往,取消公证,且要卖房子,想问一下,她如果真的把房子买了或者又跟别人去公证,那我应该怎样保护我的权利? 北京市

    房产 房子 房屋赠与 举报

    提问者:xineryue

    发布于2012-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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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tonnydu 丨Lv 8
    不能再卖了,
    +1 2016-06-10 举报
  • 西安 丨Lv 7
    不能了,,,
    +1 2016-05-25 举报
  • 细带系鞋带 丨Lv 0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 ,不适用前款规定。 首先,看你的描述,你们当时的赠与合同是经过公证的,也就是说,当时的赠与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的,所以,赠与合同是成立的。再者,如果没有附加其他条款,而且你没有对赠与人做出任何伤害或不理的行为,所以不可能撤销赠与。即使要求解除啊或者把房子卖给其他人了,法律上,你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1 2012-05-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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