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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08年6月深圳供了一套房,当时给前妻在房产证上给了50%,2009年结束婚姻,现在她把50%过给我,有费用吗

    我2008年6月深圳供了一套房,当时给前妻在房产证上给了50%,2009年结束婚姻,现在她把50%过给我,有费用吗?如果有,有哪些费用支出?如果要办理将她50%房产过户给我,再哪里办手续,有何费用?谢谢! 北京市

    房产 房产证 过户 举报

    提问者:xijiabo

    发布于2013-08-2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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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夜玫瑰cathy 丨Lv 3
    如果法院调解你们女方放弃,那就像第一个说的,登记费、印花票的费用如果还是一人一半,那就像走买卖手续一样,相当于她那一半卖给你,那就针对房产一半的价值收取登记费、契税、印花税、个税等。
    +1 2013-08-28 举报
  • batimc2008 丨Lv 0
    过户费用,肯定有的。房屋过户费、产权登记费等。具体办理部门应该是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还有注意的是。离婚后,离婚协议中,或者法院的调解书中,应该明确提到,女方放弃50%的房屋产权,归男方所有。
    +1 2013-08-28 举报
  • 老铁树的小屋 丨Lv 4
    有,要缴纳登记费80元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的民事调解书,双方带身份证到产权登记部门就可以办理了
    +1 2013-08-2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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