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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6301414673 丨Lv 1
    乡村土地纠纷的处理原则有:(1)依法保护国家、团体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城区的土壤归属于国家所有。乡村和城市近郊区的土地资源,除由法律法规归属于国家所有的之外,归属于农户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和责任田、自留山,归属于农户集体所有。(2)依法维护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合理合法获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户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由市级市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资格证书,确定使用权。农户集体所有的土地资源依法用以非农业户口基本建设的,由市级市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资格证书,确定土地所有权。个人和单位依法应用的国有土地出让,由县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资格证书,确定所有权;在其中,中央国家机关应用的国有土地出让的详细备案发证机构,由国务院办公厅明确。(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子迁移的标准。(4)尊重历史、接受现实,有益于生产制造、日常生活的标准。(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十一条
    +1 2022-07-05 举报
  • ask4577603084 丨Lv 2
    处理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原则有:(1)依法保护国家和集体宅基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除法律规定的国家所有外,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二)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拥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出具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颁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国务院确定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三)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让的原则。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十一条
    +1 2022-07-04 举报
  • ask3591212654 丨Lv 2
    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原则有:(1)依法保护国家、集体的宅基地所有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2)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3)宅基地使用权随房屋转移的原则。(4)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有利于生产、生活的原则。(5)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第十一条
    +1 2022-07-03 举报
  • ask4663183137 丨Lv 2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地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颁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签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1 2022-07-0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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