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6457653846 丨Lv 1
    我来为你解答:1、这种情况对你的拆迁补偿没有影响:对于土地的权属和内容应当以登记机关的登记为准,而不是以土地使用权证为准,证书只是起一个证明的作用。我国《物权法》第16条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关管理。”第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你已经领用了合法的《房屋产权证》,就可以证明你是房屋所属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人,不能因为你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否定你拥有此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这种情况将是未来产权证明的发展趋势:目前,国内所有的新建房屋,包括城镇自建房屋和商品房,就只有一证即《房屋产权证》,其本质是属于土地、房产二证合一的,持有《房屋产权证》就等于拿到了产权证土地证。因此,你的情况在以后就是一个普遍的正常现象,无需担心。祝你顺利!房产人阿斌为你解答。
    +1 2022-06-30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