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天津武清城区内一块集体土地,2010年被以住宅用途为名征收(申请用地单位能够诉讼维护居民权益吗?$https://m.fang.com/ask/ask_49415696.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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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武清城区内一块集体土地,2010年被以住宅用途为名征收(申请用地单位能够诉讼维护居民权益吗?
您好!天津武清城区内一块集体土地,2010年被以住宅用途为名征收(申请用地单位:天津XX公司),目前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征收前地块里有村集体的公墓。征收后的地块至今没有按用途使用,却每年还在继续扩建公墓继续安葬使用,墓穴与居民楼仅几米距离,请问您这种情况违规吗?能够诉讼维护居民权益吗?谢谢!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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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ask2032122314
发布于2022-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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