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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武清城区内一块集体土地,2010年被以住宅用途为名征收(申请用地单位能够诉讼维护居民权益吗?

    您好!天津武清城区内一块集体土地,2010年被以住宅用途为名征收(申请用地单位:天津XX公司),目前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征收前地块里有村集体的公墓。征收后的地块至今没有按用途使用,却每年还在继续扩建公墓继续安葬使用,墓穴与居民楼仅几米距离,请问您这种情况违规吗?能够诉讼维护居民权益吗?谢谢! 北京市

    地块 集体土地 教育用地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2032122314

    发布于2022-05-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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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2412682563 丨Lv 2
    咨询助手提示访客: 不同律师对问题有不同见解,你可以重点关注其中的差异。 如果你不太确定,也可以继续咨询我,24小时在线。
    +1 2022-05-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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