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丨Lv 2
(1)房地产开发商发布了虚假广告。买方应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部分是虚假的,这是房地产开发商的主观故意行为。这是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买家被欺骗和误导。买家因依赖(虚假)广告而购买房屋的,即被欺骗和误导。如果买方在购买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是虚假的,或者买方的购买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被视为被欺骗和误导。(3)买方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犯。买方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损害,包括财产、金钱和精神损害。(4)损害与虚假广告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就是说,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买方,损害了买方的权益,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不能提供虚假广告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和服务。第五十六条消费者不得依法发布虚假广告商品、地址和服务的,不得到损害。虚假广告与消费者的生命和健康有关,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出版商、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商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虚假广告给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出版商、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虚假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商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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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129016946
丨Lv 2
(1)房地产开发商公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可以证实广告的內容是伪造的或是一部分是伪造的,这类虚报是房地产开发商主观性故意所为。这也是房地产开发商负责任的前提条件。(2)购房者是遭受蒙骗和误导。购房者由于依靠(虚报)广告,对该广告服务承诺的具体内容抱有期待才选购住房的,即遭受了蒙骗和误导。假如购房者在买房前已经知道或应知应会广告具体内容虚报,或是购房者的买房个人行为与虚假广告不相干,则不可以觉得是遭到了蒙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利遭受了损害。购房者的合法权利遭受具体造成的损害,这类损害包含资产的、钱财的、精神实质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中间有逻辑关系。换句话说,是虚假广告蒙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导致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中间有逻辑关系。法律规定:《我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背公司法要求,公布虚假广告,蒙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是接纳业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遭受损害的,由广告主依规承当法律责任。广告经营人、广告发送者不可以给予广告主的真正名字、详细地址和合理联系电话的,消费者可以规定广告经营人、广告发送者优先赔付。关联消费者生命健康的产品或业务的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人、广告发送者、广告品牌代言人理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述要求之外的产品或业务的虚假广告,导致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人、广告发送者、广告品牌代言人,明知道或是应知应会广告虚报仍设计方案、制做、代理商、公布或是作强烈推荐、证实的,理应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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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086469431
丨Lv 2
(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前款规定以外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其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代言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作推荐、证明的,应当与广告主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