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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2010年买房,自己交的契税并且贷款,2013年结婚后房子才能办理房产证加名字当时不用缴税吗?

    我2010年买房,自己交的契税并且贷款,2013年结婚后房子才能办理房产证,办理时加上妻子的明字,此时还有贷款,今年卖房子税务局收取了全额差价的个税,这个合理吗?加名字时有贷款能加名字吗?加名字当时不用缴税吗?交变更税是交增值部分一半的百分之二十,还是交所有增值部分的百分之二十,因为我们两个是共同共有人,是不是就理解为我妻子的那部分缴税,我这部分不用缴税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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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533890171

    发布于2022-05-11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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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3412004174 丨Lv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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