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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详细如下

    2011年03月9号甲方卖给乙方价值40万RMB的房子。因甲方长子未成年,未能过户给乙方。所以乙方先付首付23万元,余款等甲方长子成年(2013年06月28号)过户后余款和利息一次付清。甲方长子成年此房产权可以过户时,一个月内乙方必须办理次房产权的过户手续并办理银行按揭付给甲方所欠余款或乙方以现金方式连本带利付清所欠余款。重点这这我看不懂(乙方付完首付后,余款要等2年后(2013年06月28号)甲方长子成年办理过户手续。乙方需支付甲方所欠余款过户前这段时间的利息(按银行首次购房利率支付,按现在银行限定6.6厘支付)我问题是:利息是按照按银行首次购房利率支付还是按现在银行限定6.6厘支付。利息从2011年03月09号质2013年06月28号还是到2013年03月09号算。算出来一年利息是多少?根据什么计算的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购房 贷款 房屋 举报

    提问者:telly1234

    发布于2012-04-18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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