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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85年从邻县村集体承包土地23亩。耕种二十多年,期间租赁费用一一具付我本人是否可以起诉与市里面中级人民法院?

    1985年从邻县村集体承包土地23亩。耕种二十多年,期间租赁费用一一具付。而期间发包方从未提及收回或者转租。2015、7关于子小店拖拉机站75年土地23亩房屋80间是职工耕地还帐有没有使用权?年土地被征收。有补偿金。而因为这补偿金发包方说补偿金应归他们所有,双方发生争议。而2018年两县从新勘查划分县界。此地属于我县所有。发包方在我县已不存在土地。就此我个人与邻县发包方都去市政府申请土地确权。请问这种情况,土地确权政府会确权于那方?如果确权给发包方,我本人是否可以起诉与市里面中级人民法院?具体流程请详细告知,再次深表感谢 北京市

    转租 确权 土地确权 土地 举报

    提问者:ask3752519358

    发布于2022-04-0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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