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我2010年购买房子签了合同,约定四个月后交付使用,我按时交了房款,在2011年办理的房屋交付手续我想知道我算是诉讼时效过了吗?$https://m.fang.com/ask/ask_4902618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packc/pages/ask/detail/detail?askid=49026182
-
我2010年购买房子签了合同,约定四个月后交付使用,我按时交了房款,在2011年办理的房屋交付手续我想知道我算是诉讼时效过了吗?
我2010年购买房子签了合同,约定四个月后交付使用,我按时交了房款,在2011年办理的房屋交付手续,本来是一年之内房地产商要给我房产证的,但是因为土地性质没变更为住宅用地,办不了,超过一年后我也没有去催他。直到13年土地性质才变更,14年这个房子才具备办理房产证的条件。这个公司在15-18年间给小区其他业主依次办理了房产证,他们认为我怠于办理房产证,也没有按照合同上约定补房屋差价补钱。在2021年我把他们告上了法庭,因为他们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将房屋产权登记到我名下,至今没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我想知道我算是诉讼时效过了吗?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业主
房地产
产权
举报
提问者:ask7412673107
发布于2022-03-26 北京市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

关注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