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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婶婶也同意将该房产还给我,但我不知道该如何以最省钱省事的方式办理?请求帮助!!

    叔叔在世时,我曾以他的名字买了一处房产,并且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是我一家人居住.现在叔叔过世后,婶婶和她的所有子女都同意将房产归还给我.到房产局去问,说要先做遗产继承,要公证等等.我想请教,怎样以最少的钱最少的时间去办理?其中所收的费用分别是什么?谢谢

    房屋管理局 房产继承 房产 举报

    提问者:金滴6

    发布于2007-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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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小林无天 丨Lv 4
    需要先办理继承公证,就是所有有继承权的人都要和公证员谈话放弃继承权而将继承权保留给你,公证之后可以到房地局办理过户,费用不会高的。但是时间上不会很快
    +1 2007-06-1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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