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开发商办房产证应不应该把我们消费者手中的正本购房合同、房款收据收回以后,再办理房产证?

    我们购房没有全部房款的发票,只有按揭首付房款开具了发票,现在房子已交了,办房产证了。可开发商让我们消费者把所有的合同、房款收据、购房发票都交给开发商,我们该不该听开发商的,把自己手里面的证据都交给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我们该怎么办?

    按揭贷款 购房 购房合同 开发商 举报

    提问者:jindian08

    发布于2007-06-16

相关搜索推荐

共2个回答
  • 逐月照君 丨Lv 3
    办理按揭的房子在没有还清按揭贷款之前个人是不可以拿到正式的房屋产权证的,其它不办按揭的业主,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只要开发商证件齐全且工程已竣工交付使用,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1 2007-06-16 举报
  • 叶塞尼亚 丨Lv 3
    开发商如果代办产权证,确实是要用合同、收据、正式房地产专用发票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业主必须自己复印留底!!! 一般在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时最正规的作法是厦门市,必须买卖双方或者被委托人一同去办理,而且要验明正身,和照片一一喊应,防止出差错。
    +1 2007-06-16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