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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胥馨家园现在房价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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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5110928742

    发布于2021-10-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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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2个回答
  • ask4237685040 丨Lv 2
    胥馨家园小区二手房参考均价为:22665元/平米。小区位于:中山市姑苏胥江商圈,苏州市沧浪区胥江路131号。附近学校有:苏州市胥江中心小学校。
    +1 2021-10-30 举报
  • ask2179122255 丨Lv 1
    您好!只要是商品房就可以正常办理两证,至于户口要看您自己的户口是在哪,如果是南京的(包括集体)就可以平牵。
    +1 2021-10-29 举报
  • ask1269530964 丨Lv 0
    户口看开发商那里有没有的。如果说南京有购房入户的政策。那么你的房子开发商会给一个户口指标的!房产证是看你的买的房子的土地性质的!是买卖土地就有集体土地就没有的
    +1 2021-10-28 举报
  • ask3250528589 丨Lv 1
    房产证是没有问题的。如果您集体户口是在南京或者本来就是南京户口,就可以落,与你买的房子大小无关,无论大小都可以落。如果从外地迁户口到南京,必须购买60平米或60平米以上的房子才能落户。
    +1 2021-10-27 举报
  • ask2713830713 丨Lv 2
    房产证有的去房产局交完契税和维修基金就行了如果是外地人或者南京其它区的要大于60才能带户口
    +1 2021-10-26 举报
  • ask8954859551 丨Lv 2
    买单身公寓到房产局办理交税手续就可以有房产证了,南京规定60平米以上才可以带户
    +1 2021-10-25 举报
  • ask134806642 丨Lv 2
    您好,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特点(1)公民与法人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上升明显。(2)“一人涉多案”的案件数量明显增多。偿还导致借贷纠纷。(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普遍没有担保、抵押,或者担保、抵押无效。(4)诉讼主体的构成上,借款人与出借人具有较为亲密的关系,可能是亲属、朋友,也可以是同事、同学等等,一般出借人出于帮助的心理。还有就是出借人与借款人互不相识,通过中间人介绍借款,出借人一般出于牟利的心理,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5)在借款的形式上,具有不规范性。表现出很大的随意性,或者没有利息的约定,或者没有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用途等方面的约定,存在借款合同要件的缺失。并且一般都约定不明确。权利义务未注明,为将来产生纠纷埋下了隐患。另外在约定抵押时,机动车抵押和房屋抵押又占多数,但很少有人进行抵押登记,以致在出现纠纷时,当事人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6)纠纷肇因多种多样。从孟村法院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分析,借款人有以家庭生活困难或经营需要为由向出借人借款的,有以提供假担保、优先供货或高利回报等为诱饵骗取他人借款的,也有出借人为获取高额利息而主动向借款人出借资金导致借贷纠纷的。(7)被告拒不应诉情况普遍。在孟村法院受理的借贷纠纷案件中,被告大多不愿出庭应诉,并且还存在被告拒签法院应诉手续或于原告起诉前离家外出的情形,导致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只能作出缺席判决,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和送达裁判文书造成很大的障碍。希望对你有用!
    +1 2021-10-24 举报
  • ask7484240932 丨Lv 1
    你好,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有关民间借贷的规定还分散在《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1991年和1999年的两个司法解释中。在《合同法》中,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民事合同被集中地归入在第12章中。其中,第1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贷款时生效。”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利率的规定。”很明显,《合同法》对民间借贷合同是采取区别对待的,主要表现在借款主体和无息推定原则上。最高人民法院于1991年8月13日下发了《关于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可以说是人民法院在审理借贷案件过程中的一个最具直接意义的指导性文件,旗帜鲜明地承认民间借贷的存在与发展并且持积极支持的态度。从《意见》整个内容来看,尽管其中个别条款同样可以适用于金融机构的借贷纠纷,但所有条款都充满了一种专门针对民间借贷而为的精神。希望对你有用!
    +1 2021-10-23 举报
  • ask2573831576 丨Lv 1
    北京市二手房买卖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5)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大家所俗称的“白契”,直接填写产权过户登记申请表即可。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6)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并作好抵押登记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有些银行是见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日后即放款。 (7)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 2021-10-22 举报
  • ask5104743005 丨Lv 2
    北京二手房买卖流程如下:第一步:委托[非必经]寻找信誉良好的代理公司,签订《委托书》,在讲清楚了自己的要求之后,地产经纪人会通过公司的电脑网络系统,即时为客户寻找较为合适的楼盘。在提供的楼盘中,通过买家自己甄选之后,便进入了实地看楼的阶段,中介公司会与客户签订一份看楼《委托书》,以此保障中介公司和顾客双方的利益。第二步:核实产权情况到了买卖双方有了明确的购买意向及目标价格之后,中介公司地产经纪人应该先到房管局档案馆查册,查证该出卖的房子物业产权是否清晰,是否可以正常上市交易,有否被法院查封或抵押等背景资料。这个环节十分关键,对买家十分重要,所以买家应该向经纪人问清楚该产权问题的查证具体情况,最好有一定的依据证明。第三步:签约经过查证之后,由买卖双方及中介方共同签署《临时买卖合约》,在此环节,一般要求买家支付楼价的5—10%作为订金付予/定金业主,或者由中介公司代为预收买家的订金/定金。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订金时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这就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交易时双方之间的订金/定金纠纷。所以,建议买家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卖方的委托协议,并出具卖方委托中介收取订金/定金的委托书;在交付订金之后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订金/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第四步:贷款如果是要求办理银行按揭贷款的,则买家须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证明、收入证明/税单、公积金卡等资料到选定的银行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第五步:过户——到房管局办理所有的过户及完税手续。
    +1 2021-10-2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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