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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个回答
  • ask2098457280 丨Lv 0
    属于附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需要明确卖方的所有权处置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但是房屋所有权的转移以房产登记为准,所以即便签订此协议仍有一定风险性。
    +1 2021-09-29 举报
  • ask1292632165 丨Lv 1
    这是民法上所说的“涤除权”。包括自己涤除和他人代为涤除。就是有从事“洗涤而清除”之权利。在法理上,正当的清除权能,于本人是意思自治,于他人则应支付对价。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 第二款 抵押期间,抵押人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转让抵押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抵押权的除外。 举个栗子:如果你对别人的房屋享有抵押权,那么他不经过你的同意,无法处分他的房屋,也就是说无法再进行抵押或者买卖。但是,如果现在出现了一个人,小A,小A拿出钱来还这笔债,此时也就无需你同意了。这就是他人涤除。或者你的债务人自己拿出钱来偿还债务或者提存,也是可以不经过你的同意。所以题主的问题,要么要经过你的同意,并且他转让所得的价款要用于清偿债务。要么不经过你同意,但受让人替他提前还钱。
    +1 2021-09-28 举报
  • ask8761875268 丨Lv 1
    你说的解释应该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规范的是商品房合同纠纷,第八条的背景是当时多数地方尚无产权登记的电脑系统,全靠手工办理。因此开发商很可能出现一房多卖,或者将已售或预售房屋抵押贷款。在大多数地方,目前已有产权产籍管理系统,为了防止第八条的违法情况出现,还有很多地方利用电脑系统进行商品房预售监管, ,有的地方尚未开展网签备案的,已 办理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不管是否开始进行销售,不得进行在建工程抵押,因无法向不特定的人(购房者)征询是否同意抵押该房屋。有的地方销售房屋,必须进行网签备案(对公众开放可查),以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此类地方一般扣除已进行预售网签的房屋,方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而不是去征询已购房者之意见。如何理解呢?该条款规范的是购房者因故未能取得房屋的情况。条件是未能取得房屋,权利是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销售房屋为期房(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开发商只能办理在建工程抵押,在当时的条件下,无法穷尽核实已预售房屋,开发商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时若已将房屋预售,则可能导致将来实现抵押权之时,损害预购房屋者之利益,因抵押权为已登记之权利,有优先受偿权。而在当时,预售房屋不管是否备案都很难通过合法途径对抗抵押权。目前对于已预售房屋,开放预告登记,预告登记不是物权的一种,而是请求权,对将来能够取得物权的一种保障。已预告登记的房屋,开发商一般不能进行处分,法院进行查封时也要回避该类房屋,可以说法律和政策是相当倾向于购房者。即使开发商不配合,预告登记也可以由购房者单方申请。销售房屋已建成的,购房者,依法应当及时申请房屋所有权登记。总之,目前的条件,基本能有效规避该法释第八条提及的纠纷。购房者应当主动保障自己的权益,而不要等风险发生再来寻求保护。
    +1 2021-09-27 举报
  • ask4820625695 丨Lv 0
    这么理解吧: 老王把房子卖给小李,但还未进行变更登记,此时老王和小李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生效,但根据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规则“不动产物权变动自登记时生效”,该房屋的物权还在老王手里。小李仅享有要求老王办理过户登记的债权。此时,享有所有权的老王可以也有权将房屋出卖,但是一旦卖出房屋就无法向小李交付房屋,也就要承担违约责任了。老王这个王八蛋就实施了一件著名的法律行为“不动产一物二卖”。第八条的规定,就是为了加重对老王这样的王八蛋的惩罚。反观你的问题,就算老王告诉小李“我要把房子抵押出去”,也不能这么干,因为小李还对老王有个债权呢!将房子抵押出去将会使小李的债权履行不能。大概就是这么个关系。
    +1 2021-09-26 举报
  • 电子与生活 丨Lv 2
    安置房在各地都有不同于商品房的出售政策,购买此类房产会有风险
    +1 2021-09-25 举报
  • ask3902589008 丨Lv 2
    第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所以,买房有风险,需谨慎
    +1 2021-09-24 举报
  • ask4527049389 丨Lv 0
    (一)签订合同之前,务必要仔细核准房产商有关售楼的证件是否合法、齐备。要仔细核对合同上的条款是否与广告上的许诺以及房产商口头承诺一致。而且一定要到当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法的交易监证和过户手续。如果没有办交易监证、过户手续,即使购房者已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哪怕是使用了许多年,房屋仍不能算是购房者真正所有。(二)别买违章建筑集资房。如果是违章建筑,那就意味着自己花钱买下的房子本身就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保障,所住的房子会有随时被拆掉的风险。如买旧房,特别要注意产权是否明晰,证契是否齐全,房屋现状与产权证契是否一致,还要查清原业主是否已交清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等费用。(三)为了避免不应有的损失,看市政规划,向开发商询问是否办了报建手续。有无建筑规划许可证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建筑一定会在红线内建房,而符合市政规划的集资房用地还是获得政府保护的。
    +1 2021-09-23 举报
  • ask364338533 丨Lv 2
    1、集资房大多都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合作建房。从2001年8月6日后,政府部门就不再审批合作建房,即便是在政府规定的红线范围内,集资房项目也大多没有经过正规的报建程序;同时,集资房的开发单位多数无开发资质。2、集资房都没有正规楼书。集资房楼书多是一纸宣传单,一般不标明开发单位、建设设计单位,传单采取沿街散发形式。3、集资房没有正规预售合同。售楼员出示的购房协议书是开发单位与村委会联合印制的,并非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4、集资房房产证大多数都是由村委会自行印制。在看房时,售搂员会告诉购房者签了合同后,发楼房使用证,但事实上,这个证是村委会与开发单位自行印制的,并无法律效力。5、集资房没有补交地价。售楼员也表示,他们是先建房后办报建手续,日后购房者补交地价后,即可办理房产证。6、集资房遇拆迁有风险。因此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拆建的就要注意不要买集资房了!7、集资房价格便宜但不能办按揭。很多人选择集资房原本是因为其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便宜,不过如果经济能力相对较弱的也要注意了,集资房买卖是不能按揭的!8、集资房品质较商品房稍低。集资房的做工一般都比较粗糙,很多都是毛坯房,只有少数有简单装修,当然你也可以买房之后再进行简单的装修9、集资房基本上都会从单体楼向小区发展。当然,这个是一个有利于大家选择集资房的理由。10、集资房自有配套不多。多集资房一般配套设施都不多,如果家里有老人的最好就不要选择楼层较高的集资房了。
    +1 2021-09-22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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