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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苏特尔办公楼售楼处在哪,具体在哪个位置?看房方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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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494031631

    发布于2021-09-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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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个回答
  • ask3221928635 丨Lv 2
    《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条: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规定: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一般应在诉讼终结后,返还集资参与人。涉案财物不足全部返还的,按照集资参与人的集资额比例返还。该《意见》第八条:关于跨区域案件的处理问题规定: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可以由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处理。对于分别处理的跨区域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应当按照统一制定的方案处置涉案财物。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处置涉案财物,构成渎职等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 2021-09-07 举报
  • ask8879019963 丨Lv 2
    您好!参与非法集资活动不受法律保护。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而不能采取财政拨款的方式来弥补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如果非法集资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会组织清退,清退阶段会把剩余的全部钱款返还给集资人,余下的被集资组织者花费完的不予补偿,由集资人自行承担。
    +1 2021-09-06 举报
  • ask1716134223 丨Lv 1
    非法集资款只能在被追缴的范围内按比例偿还给非法集资参与者。我国《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这是因为,“非法集资参与人”并不等同于“受害人”,当前我国对投资者教育不足,很多投资者都认为自己投资的产品到期后,一定会得到约定的本息,如果集资人不能还本付息,会有担保或者相应的措施进行兜底。在这样的认知下,很多投资人、理财人根本不关心项目风险,只看项目预期回报率,这是恶性循环的开始。投资人、理财人渴望高额的回报的同时,也渴望国家政府对其风险予以保障,一来会导致人们对投资风险认识不足,二来是对侵犯国家金融秩序犯罪的放纵。因此,自担风险,也是希望投资者能更加理性地认识投资风险和辨别投资平台。法律依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1 2021-09-05 举报
  • 热血燃情 丨Lv 0
    可以,但是一定要有房屋产权证
    +1 2021-09-0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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