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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rry_leung
丨Lv 2
有权继承。按照《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假如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房产的一半为妻子的遗产,妻子的父母,子女、配偶(即丈夫)有权平分该遗产。 除非有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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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5923354117
丨Lv 1
1、如果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否则,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2、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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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2624502533
丨Lv 1
不知道你是否与你的父母有收养关系,如果没有法律上的的收养关系,你就完全没有权利了.(除非:你母亲再嫁前你已经成年并赡养了母亲的,不过这里叫赡养不准确,应该叫扶养)如果你们有收养关系,法院当初肯定是把房子判给你母亲而不是"你和母亲",所以这房子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但若你母亲再婚已满20年,则房子是你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除非能证明的,则仍是你母亲的个人财产),不知道你母亲是否已经去世了,如果已经去世了,这房子(你母亲的所有财产也一样,如果房子被认定为你母亲和继父的共同财产,则是属于你母亲的那一半)应该由:你,你的继父(如果你母亲没有再次离婚),你的两个哥哥,你母亲和继父的孩子(如果有的话),以及你的外祖父母(如果还在世)这么些人大家平分.当然以上都是在你母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她有遗嘱,则完全按照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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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k993469022
丨Lv 1
去世其子女有没有继承权要看具体情况:孙子女作为子女的子女,在子女先于老人去世的前提下有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权只能继承子女的继承份额。但是,这是建立在老人生前未立有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继承的程序。如果老人在生前所立遗嘱里丝毫未提及子女及子女的子女。只要在老人意识表达清晰,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时候所立遗嘱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那么该遗嘱和子女没有任何关系。不过为了避免纠纷,最好对老人所立遗嘱进行公证如果,老人生前未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前提下。那么孙子女可以在老人去世之后,遗产分配进入法定继承分配程序时可以主张权利。因为说了,在老人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形下,孙子女有代位继承权。但是如果有合法有效遗嘱且未提及分配给孙子女,那属于老人对于自己财产的合法处置权,任何人不得干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