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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伙觉得期房转让有风险吗?

    期房 举报

    提问者:ask2777609571

    发布于2021-05-27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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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 ask2684342027 丨Lv 1
    期房转让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几个方面:1、一房二卖的风险。由于下家与上家只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又不能象普通期房预售那样通过合同网上备案和预告登记,因此下家难以阻止上家一房二卖,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一方会最后取得房屋产权,而另一方只能向上家索赔。2、合同解除的风险。也有这样的做法:下家支付一笔差价补偿款给上家后,由上家与开发商解除预售合同,再由下家与开发商直接签订预售合同,这样就由下家直接和开发商建立买卖合同关系,这样下家可以少交税。但是,上家与开发商的合同解除后,开发商可以将房屋另行售与他人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尤其在房价上涨较快时,下家要防止开发商另售他人。3、交易中心拒绝备案的风险。下家支付一笔差价给上家后,由上家与开发商办理预售合同解除手续,并到交易中心办理预售合同网上备案的撤销手续,但交易中心对开发商的销售情况有权进行监督检查,如果认定这是一种期房转让或者虚假销售的行为,那有交易中心可能会拒绝撤销合同,或者即使撤销了原来的合同,等下家与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时,交易中心再以“交易异常”为由拒绝备案及办理预告登记手续。4、逾期交房的风险。如果还未交房,那么在上家与下家签订的买卖合同中很可能不能确定交房时间,何时能交房取决于工程进度。当然,尽管下家与开发商并没有订立合同,但下家仍然可以自己的名义根据开发商与上家签订的预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不过,这必须有两个前提:一是上家已向开发商付清了房款,二是上家将期房转让给下家的情况已通知了开发商。5、逾期办证的风险。由于下家仅取得预售合同的债权,而房屋的预告登记权利人却是上家,因此要直接办出下家的产证收要先将上家预售合同和预告登记撤销,否则只能在上家取得产证后再过户给下家。如前所述,这样会产生较多税收,一旦双方在这些问题上产生分歧,下家的产证就会拖延。开发商的大产证逾期办出,也会导致上家的小产
    +1 2021-05-29 举报
  • ask4275600278 丨Lv 2
    1.根据图纸买房购房者看到的大多是户型的平面图、整个楼盘的效果图而不是实物,许多开发商将户型平面图做的简单而模糊,使得有关面积、户型、装修标准难以准确进行判断;而楼盘的效果图则渲染得十分精美会造成对消费者的误导。如果在交房后与开发商宣传的差距较大则会造成损失。2对于开发商的情况难以把握。如果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因为资金不足使工程停顿;或因技术实力不足造成建设质量的降低;以及在建设过程中擅自变更原来的设计或承诺尤其是对小区的配套设施和环境绿化的变更等情况,这些都会给消费者造成巨大的损失。3市场的行情和价格难以预测。在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付款后,因为市场因素的作用,房价会产生波动。如果涨价则购房者受益;如果跌价则购房者会遭到损失。
    +1 2021-05-28 举报
  • ask8481547133 丨Lv 2
    期房“买卖”注意事项1、购房者要注意预防风险①签署相关合同签应该办理提前买卖预约公证。办理公证后,即使卖方违约,买方也不可以向法院要求强制过户,但办理公证能有效的维护我们利益。②期房交易存在一个一房二卖的可能,对此,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把与开发商签订的预售合同、等正本交予中介公司或律师事务所保管,从而大限度避免一房二卖情况的发生。2、卖方要注意:期房买卖只有两种方式①买卖双方直接与开发商办理更名手续,即买方直接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卖方完全退出交易,由买方取代原先卖方的地位。②与卖方签订合同,其名为房屋买卖协议,实质却是债权转让合同,等到交楼之后在进行过户。期房价格虽然低,但是买卖方式受限制。由于卖家还没有拿到房产证,所以购房者需要全款购买,而且购买期房是存在风险的,购房指南提醒您:购房之前一定要谨慎。
    +1 2021-05-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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