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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跳单”行为是否构成违约,需要交违约金吗?

    在二手房行业,客户“跳单”现象频发,已成为困扰二手房市场发展的顽疾,那么购房者的“跳单”行为是否构成违约?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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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3547945511

    发布于2021-03-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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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1397113210 丨Lv 2
           中介公司居间成功,委托人应支付相应费用。中介公司就是一个向买方和卖方提供交易信息的平台,为买卖双方达成交易进行撮合,一旦交易成功,委托人理应支付费用。当事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客户与中介公司之间的房屋买卖居间合同、买受方看房确认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且确认书明确约定张某负有“不得私下与曾介绍的出售方进行本委托事项的交易”的义务,否则应按私下成交价的1%支付中介公司违约金。如果客户明知上述约定,却不及后果私下与对方交易,明知故犯,应承担违约责任。       事实上“跳单”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情,购房者如果一味的应付的中介费过高而想“跳单”,还是存在很大风险的
    +1 2021-03-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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