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交易过户
  • 想了解下2008年4月11号之后的经济适用住房缴纳的综合地价

    如房子是在2008年4月11号之后买的,那么综合地价款是差额的70%,公式为(网签价-购房原值)X70%,但有一点问题,想象专业人士请教,问题如下:1、如果购房标准只有70平面积,买了120平,其中50平在取得房本之前已经缴纳了综合地价款,请问这种情况,房屋如果出售,综合地价款中的“网签价”总价是以120平的总价为准,还是以70平的总价为准呢;因为查询建委要求,超标补缴的地价款是可以核减的。2、(120平X指导价-原值)X70%-超标已补缴地价款费用3、(70平X指导价-原值)X70%请教下,是2还是3的理解对,请专业人事帮忙,谢谢。 北京市

    购房 房价 地价 房产证 举报

    提问者:ask7600622650

    发布于2021-03-21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2022084002 丨Lv 2
    您好链家周海波很高兴为您服务!2是正确的,对于补交过部分综合地价款的是在本次交易中扣除已补交的金额,希望能帮到您,我所负责的区域就有一类经适房小区,对经适房转商比较了解,如还有疑问可来电详细询问,希望能帮到您!
    +1 2021-03-21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