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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已有一套房的买房问题

    已婚。男方已有一套房,房产证原有男方与其父亲名字,2018年办理了一次赠予将父亲名字去除了。女方名下无房无贷。请问:1. 以现在的情况购买二套房,首付是50%吗?可否公积金贷款?其它税费会不会比首套房更高?2. 如果离婚一年后再用女方名字进行首套房购买,有什么风险吗? 北京市

    税费 房屋赠与 购房 二套房 举报

    提问者:ask954628110

    发布于2021-03-20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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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9461939151 丨Lv 2
    您好。有一套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者住房贷款记录已还清,购买普通住宅最低首付5成。广州户籍离异情况下,限购1套住房,增城从化范围不限购。非广州户籍限购1套,含增城从化。关于公积金贷款方面,在申请贷款时,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含),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含);持广州市人才绿卡的非本市户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享有本市户籍职工待遇。此外,已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予贷款。名下已有一套房的情况再购买普通住宅,契税会较高。根据广州市2017年3月30日的楼市政策,对离婚一年以内的住房贷款的申请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居民家庭在本市拥有1套住房的信贷政策执行。也就是说,如果购房者离婚后买房,首付至少5成。上述内容仅供参考,请勿作为交易和服务的凭据。
    +1 2021-03-2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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