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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3904871684 丨Lv 1
    中介购房合同是三方合同,合同会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及中介的相关责任,所以在实际纠纷处理过程中是谁违约就找谁追责一、买家贷款出现障碍 买家向银行申请贷款未获批准的,原因一般有两个:一是由于个人资信等问题,银行不愿贷款;二是由于信贷政策等原因,贷款不足。在这两种情况下,都会造成买家没有足够的资金按时支付房款。通常,由于银行不贷款或不足额贷款,买家要用自有资金来付房款,否则可能构成违约。因为,几乎的买卖合同中都约定,如买家贷款不足,则应在交易过户时补足不足部分,所以贷款的风险要由买家来承担。二、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 1.如果仅仅是签订了《购房意向书》,且《购房意向书》中已明确了房产买卖的主要条款(价格、房屋位置、付款时间、过户时间、交房时间等),则可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有权选择要求卖家继续履行该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选择定金罚则,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也可选择要求卖家承担违约责任,按房屋上涨的差额赔偿你的损失。不过,大多数《购房意向书》都不全部具备上述条款,因此,不能视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家只能通过定金罚则来要求卖家双倍返还定金。三、中介费支付问题 1.由 家中介带看房并签了《看楼确认书》,但价格没有谈下来,后来看到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挂牌,而且价格也能谈下来,这样通过其他中介成交。此时, 家中介如果说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 。实践中, 家中介主张 ,鲜有法院、仲裁机构获得支持的。 2.私自成交。买卖双方为了节省交易成本,在通过中介促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避开中介,私下成交过户。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诚信原则,损害了中介作为居间方的利益,跳过中介私自成交后,可能会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赔偿。
    +1 2021-03-20 举报
  • ask4315817218 丨Lv 1
    房屋中介合同是三方合同明确房屋买卖中介服务合同的法律性质,有助于明确诉讼主体。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是否 追加第二方进入诉讼,实践中存在一定的争议。笔者认为,应当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第一,在房屋买卖双方因履行买卖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是守约方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 损失,此时无须追加房地产中介机构进入诉讼。但如果是买卖一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者确认合同无效, 因涉及房地产中介机构的合同权利义务,则应当追加房地产中介机构作为第三人进入诉讼,以维护其 合法权利。第二,在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房屋的买方或卖方发生代理合同纠纷或居间合同纠纷时,因原则上不涉及 买卖另一方的权利义务,故此类案件,一般不应追加买卖另一方进入诉讼。第三,房屋买方签订居间合同但未实际购买房屋,而由他人购买房屋的情况下,如果房地产中介机构 诉请居间费用,此时,应当追加实际购房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以便查清事实,明确责任承担。
    +1 2021-03-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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