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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的有关问题

    我和我女朋友未结婚,都是天津市和平区集体户口,我女朋友名下没有房产,现在想用她的名字买房,三成首付,其余贷款,之后我们领证结婚!请问,婚后我是否可以用我自己的公积金替她还贷,是否需要相关费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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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839882465

    发布于2021-03-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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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8890064425 丨Lv 1
    您好,如果您未使用过公积金或者使用过一次,可以使用公积金替她还贷,并产生贷款记录。
    +1 2021-03-14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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