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政策法规 > 法律纠纷
  • 2013年10月我将自己0.7亩农田土地转让给同村村民使用,价格为38000千元人民币合同上写明了今后哪方反悔按原价的3倍赔偿给对方,到2021年1月份至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依然没有过户,而同村村民将农田卖给村集体以外的其他人,用来建房我是否有权利拿回土地并且依照合同3倍赔偿给他。

    土地转让 过户 房屋转让 土地 举报

    提问者:passport4735721153

    发布于2021-01-18

相关搜索推荐

这个问题暂时没人回答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