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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教各位有经验的大师!

    我和丈夫都是工薪阶层,辛辛苦苦买一套房子不容易,看好了一套住房(现房)后,我们和售楼的人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中售房小姐说他们卖的是现房,合同附件没有房屋平面图和公共部位分摊部位说明,只有房屋建筑面积数字和公摊数字,但是我们在合同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中约定--该房屋建筑面积(含公摊)以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多退少补.

    房屋管理局 购房 商品房 购房合同 举报

    提问者:tkoks

    发布于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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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blueidea82 丨Lv 4
    去法院或消费者协会之类的部门维护权益,欺骗性的法律合同的条文应退款并赔偿损失的
    +1 2007-06-11 举报
  • 乐乐瞳瞳 丨Lv 3
    是合同必须备案,但不备案也是有效合同。 如果觉得合同显失公平,你单方面主张无效,估计开发商不会理你,要向法院申请合同无效,这就要花钱了,所以制度对消费者不利,取舍困难。 让那位热心的房管人员出面帮你们协调是比较好的办法。 去房管中心买一份标准示范合同,按上面的签。 还要买把这条加上去。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1 2007-06-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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