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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墙广告位使用权如何划分?

    商品房,一层为商铺,二层为住宅。原一层商铺的广告牌挂在一层与二屋窗户以下的外墙上,并未影响二层住户的生活。但是,现在二层业主却认为一层商铺侵犯他的外墙的全用权。要求一层商铺将广告牌拆除。此做法是否有理?

    商品房 业主 门窗 商铺 举报

    提问者:经典双喜

    发布于2007-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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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冰印 丨Lv 3
    外墙是全体业主的共用部位,是归全体业主所有,因此一层商铺不能没经业主委员会的同意或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是不能随便使用的。如使用可通过物业管理公司出面与一层商铺协商租用外墙。所得费用全部归业主们所有,此费用可用作小区内的修缮费用。但需经业主委员会的监督。
    +11 2007-06-11 举报
  • wittyman 丨Lv 3
    你好! 二层业主的要求是合理的!外墙属于共用部位,使用权属于全体业主,并且要征得相关业主同意。
    +1 2007-06-11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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