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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在购房时和开发商合同约定“2018年9月交房 ”又约定“若遭遇不可抗力还是应依据合同约定“遭遇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

    我在购房时和开发商合同约定:“2018年9月交房 ”又约定“若遭遇不可抗力,开发商可免除不抗力期间的责任”。当前,开发商至今未交房,我提出赔偿请求,开发商提出应免除2020年疫情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请问,当前应按照合同法117条规定“不能免除延迟履行后遭遇不可抗力的责任”,还是应依据合同约定“遭遇不可抗力可免除责任”? 北京市

    开发商 购房 不可抗力 交房 举报

    提问者:ask7844683984

    发布于2020-09-23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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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764919160 丨Lv 0
    你好可以协商
    +1 2020-09-24 举报
  • tommypeng 丨Lv 3
    你好,具体什么原因造成的,。、
    +1 2020-09-23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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