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婚前公证房产$https://m.fang.com/ask/ask_4487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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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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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罗儿
丨Lv 3
结婚后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有财产,她男朋友等离婚后拿那70万房屋的一半产权,其实你姐完全可以在赠与或遗嘱上注明单独赠与你外甥女,让他计划落空。 无论形式是属赠与或是遗嘱,撤消都无须经你外甥女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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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水流深forever
丨Lv 3
呵呵,不动产权利以登记为准,而不是公证。且“姐活着有使用权,死后归她女儿所有”,这句话要是你没有表达错误的话,那显然是和法律违背自始无效的,因为所谓所有权:权利人对物的自由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是全面的占有、使用、收益、支配的权利。所以,我不相信中国大陆有哪家公证处的智商,会与这位男朋友一样。从你的补充问题,真看不出女方有向男方借钱的必要。你姐贷款,还清后赠与自己的女儿不行吗?莫非这套房产的权利,楼主也有考虑?呵呵,玩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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