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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跑跑大王 丨Lv 2
    你好! 对,是30年了!使用期满前1年,要提出续期申请,国家没有用途,应该批准,然后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就行了。
    +1 2007-06-10 举报
  • 麻坛大班 丨Lv 3
    你要详细看一下你朋友的土地出让合同,到底是批租拿到的地还是招投标拿到的?这个合同到底是和什么部门签署的?一般来讲,工业用地是40年,商业用地是50年,综合用地(商办两用的)是50年,住宅用地是70年.如果你朋友的土地已经10年的话,那你还有40年的时间.期满时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来交纳一定的费用,这个费用就不一定是土地出让金了,因为土地出让金你已经交纳过了.具体的详情要看今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物权法",那里面有详细的规定,会保护你的合法利益的.
    +1 2007-06-10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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