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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父母2001年购买了我父亲单位(化轻公司)的最后一次分房,当时盖房子的土地性质是仓储用地房管局是否存在工作失误?

    我父母2001年购买了我父亲单位(化轻公司)的最后一次分房,当时盖房子的土地性质是仓储用地,我父亲单位相有关部门提交申请集资盖房并予以批准,房子盖好后以商品房性质将房子出售给本单位职工,2003年我父亲的公司破产。2015年下发的土地证上还是写着土地性质是仓储用地,我现在有以下问题:一、当时提交申请并同意后,土地性质是否发生了改变?二、房管局在2015年下发的土地证上是否应该将土地性质更改为住宅用地?三、我们是否可以要求房管局将现有土地证上土地性质进行修改?四、现在进行修改是否要缴纳土地性质变更的相关费用?五、如无需缴纳费用,房管局是否存在工作失误? 北京市

    房屋管理局 商品房 土地 住宅用地 举报

    提问者:ask7786489738

    发布于2020-08-19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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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sk6484003514 丨Lv 1
    商业用地使用期限是40年,如果原来申请的是商业用地,实际为住宅建设用地,可向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求变更。但变更后的期限仍为4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
    +1 2020-08-19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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