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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公租房(60年危房),现单位不存在了,政府征收,该如何赔偿?

    单位公租房(60年危房),现单位不存在了,政府征收,该如何赔偿?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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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ask1649522748

    发布于2020-08-0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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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个回答
  • ask4414294017 丨Lv 2
    公房可以要求进行安置,具体要根据当地政府公布的赔偿方案来确定。
    +1 2020-08-07 举报
  • ask9375211145 丨Lv 1
    你好,公房也称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按房改政策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售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售公有住房。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房价差距较大,因此,公产房拆迁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公产房属于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应当按照拆迁之时周边同类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补偿。公产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根据公产房的承租人对房屋所拥有的权利程度来分析,如果已经取得完全产权的,应当全额分配拆迁补偿款。如果仅拥有居住权,则根据每个地方的政策规定,比如上海就规定:征收公有出租居住房屋时,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租赁关系终止,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20%;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80%+价格补贴。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负责安置公有房屋的承租人,租赁关系继续保持。对被征收人的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评估价格+价格补贴。如有更多征地拆迁问题,欢迎拨打我们的电话进行免费咨询。
    +1 2020-08-06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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