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017年10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当时该房还未办房产证不知道最后这个该怎么写?
你好,我是在2017年10月份购买了一套二手房,由于当时该房还未办房产证,双方约定等证办下来就办理过户,当时买方已经支付给卖方大部分房款,卖方银行有贷款,未将买方所付房款去还银行贷款,等房产证办下来的时候,卖方没有钱来偿还银行贷款,买方给卖方时间,协商在2018年签署了补充协议,定于2019年5月卖方就要将房产过户给买方,补充协议也制定了一些赔偿条款,时间到了,卖方依然没有能将房子过户,直到今日期间也多次协商,现在双方最后约定于2020年8月20日将房产过户,现在就是想最后和卖方写一次这个最后协商的事项,不知道最后这个该怎么写 北京市
更多
购房
房产
过户
二手房
举报
提问者:ask3632542684
发布于2020-07-29 北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