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 房天下问答 > 买房 > 买房准备
  • 房子是别人付的首付,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那个人说需要我去还贷款,还了一部分后犯罪吗?

    房子是别人付的首付,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那个人说需要我去还贷款,还了一部分后,不还了,再将房子转让给他人,从中赚钱,这是诈骗行为吗?犯罪吗? 北京市

    房产 首付 房产证 贷款 举报

    提问者:ask401038623

    发布于2020-07-28 北京市

相关搜索推荐

共1个回答
  • ask7732731343 丨Lv 1
    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1 2020-07-28 举报
热门人气推荐
免责声明:问答内容均来源于互联网用户,房天下对其内容不负责任,如有版权或其他问题可以联系房天下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