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房天下问答|拆迁房土地证办理$https://m.fang.com/ask/ask_4373332.html$https://static.soufunimg.com/common_m/m_public/201511/images/asksharedefault.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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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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嘛都追求
丨Lv 4
本人于2005年1月从陈姓夫妇处购得太仓德兴一村(拆迁安置房)一套。购买当时,陈姓夫妇以土地证尚在办理当中,提供了由负责拆迁安置的房产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明陈姓夫妇的土地证尚在办理当中。由本人当时急需住房,故于2005年03月办理了房屋交易手续,本人持该由房产公司出具的证明在银行、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了相关抵押贷款、产权审核等相关手续,拿到了房屋产权。2005年7月,小区其他业主被通知去办理土地证,我在小区门口的布告栏上未看到陈姓夫妇的姓名或本人姓名。就此陈姓夫妇解释说:他们是城南拆迁地块的,与小区其他业主(西门拆迁安置地块)不同,他们的土地证要等到城南拆迁地块在其他地方安置新村的业主一起办理。本人无法证实陈姓夫妇所言是否属实,后经多次交涉,陈姓夫妇均以土地证尚在办理为由,拖延土地证办理。问题1:我在哪里才可以查证到他们是否已经办理了其土地所有证?需要提供什么的材料?问题2:在拆迁安置户的土地证办理情况中,是否存在陈姓夫妇这样的情况?土地证是否需要拆迁安置户集中办理?问题3:如果陈姓夫妇所言属实,本人办理土地使用证还需要出具哪些手续材料,交纳什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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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lan_12
丨Lv 0
1.持房产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国土资源局查询.2.如果确实是集体办理土地证手续,不同地块办理手续是有时间差异的.但是否必须集体办理,需要向拆迁地块主管部门证实.3.办理土地证只须房产证原土地证契税证(免交就不用了)和本人身份证.只须小额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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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ge0208
丨Lv 4
农村的土地属集体所有是国家规定。着一定没错。可以买卖。但仅限与房屋的买卖。不包括土地也就是可以房产证更名。但土地证不能更名。想卖的话与买家说好就行。一旦以后拆迁。房屋补偿归房屋所有者。你同样可以得到土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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