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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房屋监管公司房屋买卖但买家有部分款项没付清如何维权

    我们2010年8月份的时候卖的房子,是委托深圳盛泽按揭代理有限公司办理的,9月份的时候帮我们办理手续的王小姐问我们能不能付了第一次首期款后就先交房给买家而且告知我们还有大约7000左右的款项会陆续转到我们的帐户上,当时买家也说她租住房子马上就要到期了想让我们先交房给她。我们当时想委托了但保公司应该没什么问题那就把房子交接给她了。10月底的时候分二次打到我们帐户上的只有5000多元,还有2000元没打到我们帐户上,担保公司说这一部分是银行扣掉了,扣的利息钱(银行打出的清单上有1181元是利息,其余的是扣我们的)。我们签的购房合同上表明所有后续产生的费用都是买家出的,但现在担保公司说跟买家沟通过了买家不想出这一部分钱,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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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nuvoland

    发布于2010-12-1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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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amituof 丨Lv 0
    可以通过打款凭证和合约约定应该可以证明买家没有付清余款,从而证明买家违约造成卖家的经济损失,希望能帮到您
    +1 2010-12-1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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