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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wanghm30 丨Lv 4
    来信内容:市房产局领导:我是合肥市土生土长的市民,离异后一直单身,无住房。年收入又达不到廉租房的标准,月收入只有800多元,要生活又要租房很吃力。想咨询公租房要什么条件,怎么申请?盼回复。回复内容办理单位:市房产局 办理时间:2011年02月23日回复内容: 你好!目前,我市还没有由房产部门直接掌管的公租房。我局正在提请市政府投资新建市本级的公共租赁房,用于解决类似咨询人“居无定所”问题。相信在不长的时期内,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咨询人的公租房问题会得到逐步解决。 我市由政府投资的已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公共租赁房只有新站区“蓝领公寓”1040套、滨湖区“惠园小区”554套,共计1594套。根据《关于印发合肥市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合政办〔2010〕37号)规定“第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由用人(工)单位统一向所在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由开发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与申请单位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统一办理入住手续、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租赁合同向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备案”规定。因此,咨询人无法申请公共租赁房。
    +1 2011-06-2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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