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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请问 我现想买一套在2008年才交房 房产证还在办 因原屋主无力支付按揭贷款 想把房子卖掉 请问这样的套房可以买的吗 因注意哪些事项

    原屋主是按具体相关发票多少钱移交给我 这样的套房买下有何风险吗 北京市

    按揭贷款 贷款 房产 房子 举报

    提问者:shouyu7

    发布于2009-04-04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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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6个回答
  • 颤栗马甲 丨Lv 4
    可以买1、合同一定要签好且公正2、一定要你和他一起到银行把贷款还清3、一定先到房管局更改产权人、解除抵押
    +1 2009-04-07 举报
  • 搜鹰网 丨Lv 0
    解决办法有:1直接到开发商那里不能更名!这样做最后,因为产权证下来了后就是你的名字! 2做预约合同公证!但这样存在有道德风险,特别是正对一买房子一方!因为如果房子突然涨价,或者因为其他的原因房东反悔的话,买家是没有办法的!因为公证没有太大的法律效力。实际上是没有产权的房子都叫期房,期房是不能交易的!预约公证实际是在打法律的擦边球!
    +1 2009-04-07 举报
  • 宁可网络 丨Lv 2
    可以买没什么风险的,首先把银行按揭部分的钱还清解除抵押,在让朋友到开发商那里申请退房,然后你跟开发商在签购房合同,把朋友的所有费用转成你的名字就可以了,开发商办理产权证的时候直接就办成你的名字了 答案补充 在没有办理产权证之前转最好
    +1 2009-04-07 举报
  • 空想泡泡 丨Lv 0
    深圳房产专家律师意见:如果房地产开发公司证件齐全,不会影响以后交房不给房产证,就可以买,也就是转按揭到你的名下,你自己有这个能力的话是可以的!但是你得等他的房产证下来再买,如果他现在没有钱可以向你借,给你写欠条!等他的房产证一到手你就去过户就可以了!
    +1 2009-04-07 举报
  • guchi1963 丨Lv 5
    最好不要买,因为房产证未办理出来的房屋,你的权益难以得到保障。其中主要原因在于:首先,房产证未办理完毕前,产权仍属于开发商,而在一手房的购房按揭中,开发商起到的是担保人的作用,如业主连续3个月以上不偿还按揭的,银行可以向法院起诉该业主,开发商也因连带责任要么退款收回房屋,要么为业主承担每个月的按揭还款。你试想一下,你从该业主手中购买了一个未办理好产权的房屋,开发商怎么会为你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最后导致退房的,你结果是钱房两空。所以,你应该和开发商、业主三方也达成一致,先让该业主退房,然后由你重新签署买卖合同,这样才是最保险的,至于中间的差价是你们自己去谈的咯。另外,就算业主能万幸拿到房产证,但你是属于无产权证时的协议转让,这行为在法规上就是不允许的,如对方收钱后赖掉,你也很难受到法律保护的。 答案补充 刚才已经提到,最好的方法是让你的朋友和开发商先表明难处,然后三方坐下来,先退后买,但千万别忘记退房前让开发商也先跟你签个协议并收取部分定金,避免JS使坏,当然,只有在房价涨了比较多的情况下才会发生开发商退了不卖的情况。次之的方法:与你朋友签订买卖协议的同时,办理一个抵押协议,以他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你的抵押标的物,声明他已将该房屋买卖的权益抵押给你,金额就是你要付给他的钱,然后花个1000多块钱去做抵押公正,费用由他出。同时,必须留部分房款做过户以后支付,避免到时候找人不到或扯皮。另外,要你朋友签署一个授权给你办理房产过户的委托书,这样你自己也可以独立去办理过户手续了。还有,别忘记跟原合同买受人要私章哦。当然,你提出这么多的要求,会害怕朋友误会你当他是坏人,你可以这么告诉他,不是你不想相信他,只是怕万一发生破产或什么事情的时候,你是该房屋的第一权益人,万事没有绝对的,还是小心一点的好。这样他也能理解你了。呵呵
    +1 2009-04-07 举报
  • 111zhaojun 丨Lv 1
    最好不要买卖
    +1 2009-04-07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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