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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取维修基金

    我2006年购房时已经交了维修基金,但现在2010年国家发了新的政策,物业说要多财少补,那不是要我再交一次吗?这样做合理吗?2010年的维修基金政策可以再次收取2006时已交的吗?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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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问者:hardy1130

    发布于2010-08-16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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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个回答
  • flowery2012 丨Lv 4
    可能是当时的定位过低或者过高,目前由国家出台统一标准,多退小补是合理的。
    +1 2010-08-18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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